药物别名:伽玛、干扰素γ、克隆伽玛、克隆加玛、丽珠因得福、上生雷泰、重组人干扰素γ、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 γ
一级分类:
免疫系统药物
二级分类:
其他
药物别名:
伽玛、干扰素γ、克隆伽玛、克隆加玛、丽珠因得福、上生雷泰、重组人干扰素γ、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 γ
药物剂型:
注射剂:50万单位/支;100万单位/支;200万单位/支。
药理作用:
本品是通过重组D
NA技术制备而得,目前使用的多为基因工程干扰素-γ1b。干扰素-γ由特异性的抗原刺激T淋巴细胞产生,也称为免疫干扰素或Ⅱ型干扰素,具有抑制肿瘤增殖、抗病毒和增强机体免疫调节功能的作用。其作用机制如下。(1)具有较强的免疫调节功能,能增强抗原递呈细胞的功能,可加快免疫复合物清除和提高吞噬异物的功能。对淋巴细胞具有双向调节功能,可提高抗体依赖的细胞毒反应,增强某些免疫活性细胞Ⅱ类组织相容性抗原(HLA-Ⅱ)的表达。(2)对肝星状细胞(HSC)的活化、增生和分泌细胞外基质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,并能抑制
胶原合成,促进
胶原降解;并可抑制皮肤成纤维细胞
胶原合成及其增殖活性,减少Ⅰ型和Ⅲ型
胶原m
RNA的数量。(3)本品具有抗肿瘤细胞增殖的作用(强于干扰素-α及干扰素-β),还可增加癌细胞表面的抗原作用。
药动学:
本品口服不吸收。肌注或皮下注射的生物利用度高于89%。肌注和皮下注射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分别约为4~13h、6~7h。皮下注射100万~200万单位/m2,血药浓度峰值(Cmax)为4.6~8.5ng/ml。采用不同给药途径,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分别约为0.5~1h(静滴)、2~8h(肌注)、9.35h(皮下注射)。药物主要经肝、肾清除,尚不清楚是否经乳汁排泄。
适应证:
1.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。2.用于治疗由乙型肝炎病毒(HBV)、
丙型肝炎病毒(HCV)、血吸虫病引起的
肝纤维化及早期
肝硬化。3.可用于预防或治疗病毒感染,如
流感以及其他呼吸道病毒感染、疱疹性角膜炎、带状疱疹、风疹、麻疹等。4.用于治疗转移性肾癌、淋巴瘤样肉芽肿(肉芽肿病)、
蕈样真菌病及创伤、
异位性皮炎等。
禁忌证:
对本品过敏者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、有白细胞或血小板严重低下等骨髓抑制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过敏体质(特别是有抗生素过敏史)者慎用。有心绞痛、心肌梗死病史,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。癫痫以及其他中枢神经功能紊乱者。本品用于儿童(特别是幼儿)的资料尚有限,儿童用药应谨慎。本品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,本品用于孕妇的资料尚有限,妊娠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。本品是否能经乳汁排泄尚不明确,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。2.老年人用药应慎重考虑是否能耐受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,必要时可先用小剂量,然后逐渐加大剂量以减少不良反应。3.有明显过敏体质,特别是有抗生素过敏史者,使用本品前应先做皮肤试验(皮下注射本品5000U),阴性者方可使用。4.在使用中如发生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药,并给予相应治疗。5.用药中,如出现患者不能耐受的严重不良反应,应减少剂量或停药,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。本品用注射用水溶解后应一次用完,不得分次使用。6.基因工程干扰素-γ1b每100μg相当于200万单位。7.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、肾功能及血常规。8.2~8℃下,避光保存。
不良反应:
1.常见发热,多出现于开始用药阶段,常在注射3~4h后出现。多数表现为低热(38℃以下),仅少数高于38℃,持续数小时可自行消退。发热时患者有头痛、肌肉痛、关节痛等流感样症状,一般用药3~5天后发热反应可消失。2.常见氨基转移酶和血清胆红素浓度升高、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,一般表现为一过性和可逆性,可自行恢复。3.可见疲劳、恶心、食欲缺乏、皮疹等症状。4.偶可发生注射部位疼痛和红斑。
用法用量:
1.肌注(1)类风湿性关节炎:开始时每次50万单位,每天1次,连续3~4天,如无明显不良反应,可将剂量增至每次100万单位;第2个月改为每次150万~200万单位,隔日1次,总疗程为3个月,必要时疗程可延长至6个月。(2)肝纤维化:前3个月,每次50万单位,每天1次;后6个月,每次100万单位,隔日1次。总疗程为9个月。2.皮下注射(1)类风湿性关节炎:剂量同肌注。(2)肝纤维化:剂量同肌注。(3)慢性肉芽肿性疾病:体表面积大于0.5m2者,每次100万单位/m2,一周3次;体表面积小于0.5m2者,每次3万单位/kg,一周3次。
药物相应作用:
本品在临床应用时,应避免与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的药物同时使用。使用本品时给予对乙酰氨基酚(需在注射本品前4h及给药后24h内使用),可减轻头痛、肌痛、发热等不良反应。